记者|赵阳戈

国庆节期间, 华东地区最大的民营营利性综合医院集团明基医院再次向港交所递交招股书,拟在香港主板挂牌上市。

值得注意的是,明基医院曾在今年4月3日递交过说明书,但满6个月于10月3日失效,递表时中金公司、花旗为其保荐人。此番递表保荐人未变。根据最新数据,明基医院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好经营利润分别为13.3亿元和1.11亿元。

来源:联交所
来源:联交所

收入依赖江苏省业务

港股IPO期间出现上市申请资料失效并不稀奇。根据公开信息,递交上市文件至暂定聆讯日期期间,联交所需要3-6个月的时间详尽审阅核查新上市申请,确定申请公司是否满足进行首次公开招股的要求。而港股IPO招股书失效不意味IPO失败,拟发行人依然可以通过更新资料重新申请再次上传招股书一键激活上市程序。

资料显示,明基医院借鉴中国台湾的医院运营管理经验,是中国内地领先的民营营利性综合医院集团之一。公司目前拥有和运营两家综合医院:南京明基医院和苏州明基医院。南京明基医院2008年开始运营,2022年评为三级甲等医院,是江苏南京市首家获得三甲评级的民营医院。苏州明基医院2013年开始运营,为三级综合性医院。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数据,以2023年医疗服务产生的收入计算,明基医院是华东地区最大的民营营利性综合医院集团,于华东地区的市场份额为1.1%;以相同口径计算,在全国民营营利性综合医院集团中,明基医院排名第七,于中国的市场份额为0.4%;以2023年的床均收入计算,明基医院在中国内地所有民营营利性综合医院集团中排名第一。

截至2024年6月末,明基医院两家医院建筑面积合计约40万平方米,总注册床位数1850张,拥有超过900人的医生团队。2024年上半年,明基医院的门诊就诊次数超100万人次,年住院手术量超1万例。

来源:公告

2023年和2024年上半年,明基医院的收入分别为26.88亿元和13.3亿元,经营利润分别为2.62亿元和1.11亿元。明基医院住院医疗服务收入和门诊医疗服务收入比较接近,分别为51.6%和47.2%。

也就是说,明基医院的收入主要依赖江苏省的业务。公司预期,日后大部分收入仍将通过位于江苏省的业务取得。

值得留意的是,虽说明基医院有一定市场地位,但竞争不可谓不激烈。数据显示,2022年,江苏省有205家三级民营医院。具体看,2022年南京有23家三级甲等医院与南京明基医院相邻,苏州有27家三级医院与苏州明基医院相邻。

背靠中国台湾上市公司,注册地开曼群岛

根据说明书,明基医院为佳世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352.TW)成立的医疗服务集团。控股股东佳世达拥有2.33亿股,占总股本的95.02%。佳世达是一家于中国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其十大股东中,友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409.TW)连同其全资附属公司康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持有其已发行股本的14.51%。除此外,为其他股东于其5%以上的已发行股本中拥有权益。

佳世达集团是一家横跨信息技术产业、医疗事业、智能解决方案及网络通讯事业的全球科技集团。于明基医院来说,佳世达集团对其会有一定的影响。

明基医院表示,若佳世达集团调整其品牌发展战略并减少对医疗业务分部的投资,公司可能无法维持目前从佳世达集团获得的战略支持。此外,若明基医院的重大企业决策必须经过佳世达集团的批准,公司可能会因为佳世达集团的反对而错失某些发展机会。与此同时,鉴于佳世达集团与明基医院在董事及高管层面的重叠,对人员安排的任何调整均可能对明基医院的管理和运营造成负面影响。

明基医院则是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绝大部分资产位于中国。公司大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居住于中国,且该等人士的绝大部分资产均位于中国。

明基医院一个风险提示颇引人注意。

根据《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2022年1月1日生效)以及《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医疗机构外资比例不得超过70%。

另有《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其后续协议,或者中国缔结或加入的任何国际条约或协议,对境外投资者准入待遇有更优惠规定的,依照该规定执行。于2010年10月22日,中国卫生部及商务部颁布《台湾服务提供者在大陆设立独资医院管理暂行办法》,旨在增进两岸间的经济合作并落实《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该办法规定中国台湾服务提供者经大陆主观部门批准,可以在大陆设立独资医院。中国台湾服务提供者在大陆设立独资医院限定在上海市、江苏省、福建省、广东省和海南省。中国台湾服务提供者在大陆设立台资独资医院,可自主选择经营性质为营利性或非营利性。

综上,明基医院认为自己作为中国台湾服务提供者经大陆主管部门批准,是可以在大陆设立台资独资医院的。但若相关规定及其相关解释发生变化,则对公司的业务运营有影响。

267起医疗纠纷

从说明书中看到,明基医院一共收到过432宗患者投诉(不包括医疗纠纷),其中大部分与服务程序效率低、某些医疗专业人员服务态度差、与患者沟通不足及公司的管理有关。当然,除患者投诉外,明基医院还直面医疗纠纷。医疗纠纷主要涉及患者声称在旗下医院接受医疗服务期间或之后遭受的并发症及身体伤害。为此,公司还针对医疗纠纷制定了标准作业程序(SOP),并在医疗纠纷的事前预防和事后补救等各个方面都遵守该SOP。

于往绩记录期间及直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解决与患者及/或其家属的医疗纠纷所需支付的金钱赔偿及减免治疗费用总额为人民币14百万元,明基医院共发生了267起医疗纠纷。对此,明基医院有一番描述。

于状态方面,该等267起医疗纠纷中的大多数已通过非物质赔偿及╱或减免治疗费得以完全解决。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267起医疗纠纷中的52起尚未解决,並可能导致公司支付金钱赔偿。

于金额方面,267起医疗纠纷中的26起的每起索赔、法院判決或赔偿金额超超过人民币30万元。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该等26起医疗纠纷中的3起尚未解决。

于患者死亡情況方面,267起医疗纠纷中的58起涉及患者死亡。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58起中有13起仍未解決(其中1起纠纷涉及的索赔金额超過人民币30万元)。鉴于医院行业治患者存在固有风险,患者死亡可能因各种复杂的原因不时发生,如特定患者的年龄较大以及病情严重。因此,患者死亡並不一定表示医院方或提供治疗的医疗专业人员存在任何过错或疏忽。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该等纠纷概无涉及相关卫生行政部门管辖下的专业医学协会裁定任何该等医疗纠纷属于任何等級医疗事故的情况,公司的医生或医护人员亦未因相关卫生行政部门管辖下的专业医学协会裁定的医疗事故而卷入相关部门发起的任何纪律处分程序。

来源: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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